据了解,这15项优惠政策涉及土地使用、基础设施、税收、资金信贷等方面。政策规定,凡以承包、租赁等方式进入创业园投资的农业种养项目,土地使用年限为1030年,到期可以申请延长。其租金或承包金为每亩每年600元起,按一定年限比例递增,可一次性或逐年支付;企业为开发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按研究开发费用的50%加以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%摊销。
据悉,对经珠海市政府认定为“市政府指导扶持、鼓励的行业(项目)用地,可以享受每平方米2.5元的城镇土地使用税低税额标准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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